银行资产理论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新会计准则对其经营及风险管理最重要的影响在于资产分类方面的新规定。传统的会计制度按照流动性质对企业资产、负债实行分类;新《会计准则》则是先按照金融性质对资产、负债实行分类,然后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再按持有动机实行分类,资产分交易类资产(TRADING)、持有至到期投资(HTM)、贷款(LOAN)、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FS)等四类,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为防止银行随意调整分类,新《会计准则》又对金融工具的重分类做出了严格限制,如初始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除特殊情况不能重分类为其他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同时规定了惩罚性条款,如持有至到期投资提前部分出售时,剩余部分必须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提示其潜在损益和风险。
新准则中规定,不同类别的资产其会计处理方式不同,因而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分类的不同决定着市场价值变化对盈利水平和银行权益的影响。如对AFS资产,在出售前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价格变动计入权益,当AFS真实出售时,计入权益的变动都将转为损益;而交易类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损益,直接对银行损益产生影响;HTM类别的资产则只在资产到期出售时才对银行损益产生影响,HTM类资产的减值对盈利的影响较TRADING类资产要平缓的多。
新准则中金融资产分类的标准并不是基于资产本身的特点,比如流动性、市场和到期时间等,而是基于管理者持有该证券的动机和是否具有持有到期的水平。但是这种基于持有动机为标准的资产分类体制可能会影响投资证券对于银行的使用价值。比如,HTM类别的资产因为不能提前出售而使得资产流动性降低。这种分类限制了用HTM证券实行日常的投融资活动以及其他的银行经营目的,于是降低了这类债券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AFS类别的证券未实现损益则为银行带来管理上的灵活性,但其与HTM证券相比的使用价值孰高孰低,则完全取决于银行的动机是要降低监管资本还是降低其他合约成本。于是,银行在资产或负债产生之时如何决定其资产分类,将对新准则加之于商业银行的影响尤为重要。本文将通过设计单一品种的国债,研究在新会计准则下当银行考虑该准则对其影响时的资产分类决策。
一、文献综述
国外很多学者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前期,针对当时出台的资产分类会计规定作了相当多的实证研究。Papiernik(1998)在其博士论文中假定,一方面银行管理者都会策略性的重构其证券组合来降低其资产对利率风险和监管资本风险的影响,另一方面则要继续维持其金融灵活性。他通过对200个银行分成SFAS115准则的前期实施者和后期实施者实行实证,检验了银行管理者对SFAS115准则(主要是对债务证券投资组合规定)做出的反应,研究发现前期实施者维持较低的监管资本水平,并且资产重新分类形式的资产组合重构显著增加。Barth(1994)认为在投资证券的买卖上,似乎银行管理者能有更高水准的管理灵活性,特别是对于那些成熟市场中较低交易成本的债券,他通过对国债和市政债券不同水准组合的债券投资组合分类实行实证研究证明了这点,他认为这种差异是因为组合中持有更多的国债能降低公允价值估计误差。
Beatty(1995)的实证结果表明,银行在采用新准则的季度中降低了证券持有水平,且缩短了他们证券组合的平均到期时间,另外检查了AFS资产组合数量是否和资本波动降低、保持流动性、利率风险灵活性、影响报表收益相关,但不涉及资本监管水平。在Beatty(1995)实证的基础上,LeslieHodder,etal(2002)实证研究了SFAS115会计准则如何影响银行会计选择和风险管理决定,因为AFS有价证券市场价值未来的变动会影响未来的权益和监管资本,银行将资产分类为AFS,则这种潜在的资本波动性会增加未来符合监管要求的不确定性,从而增加银行监管风险;证券若分为持有到期类,则当需要满足流动性需求时是有代价的。他们通过230个公开上市银行的实证研究,检验了银行资本水平与银行证券组合的规模、AFS类证券、HTM类证券、利率风险水平和信用风险之间的关系。他们的结论表明,因为实施了SFAS115,银行投资组合公允价值敏感性的降低必然与AFS类资产的分类相关,研究证明SFAS115影响利率、目标风险水平以及整个证券组合规模。
可见,银行持有证券出于很多经营方面的需要,但主要还是为了满足流动性需求和降低收益波动性。LucasandMcDonald(1992)认为证券通常比贷款资产具有更高的流动性,能够将其出售获取现金以满足储户提款、贷款增长及其他银行经营需求。与这种流动性理论一致,他们建议银行持有证券,因为对银行贷款质量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当有流动性需求时贷款很难以公允价值出售,而这种流动性需求则多来自于储户提款和贷款增长的不确定性。还有很多实证研究支持这种资产分类方面的会计选择被用于降低收益的波动性(Trueman,Titman,1998;Hand,1989;Bartov,1993)。Barthetal(1990)、Moyer(1990)、Scholesetal.(1990)研究检验了管理者使用次要收益成分(主要是已实现证券损益(SGL))来平滑其主营业务收入(即证券损益前收益(EBSGL))。Papiernik(1998)也在其文中检验了银行管理者在SFAS115下实现证券损益(SGL)的不同动机,研究表明银行管理者使用SGL来管理其资本水平、平滑收益和满足税收计划等目标。
以上研究从实证角度检验资产分类准则对商业银行的影响,通过对银行在实施资产分类这个准则前后的数据分析,验证了银行考虑资产分类的各类动机。因为我国新会计准则实施不久,尚缺乏银行经营的数据,所以实证检验尚不可行。本文则将在国外实证研究结果的基础上,对新会计准则中资产分类这个会计选择建立简单的理论模型,并讨论其现实意义。
在模型构建方面,Allen,F和Gale,D在比较金融系统的研究中为银行的研究提供了较为成熟的理论模型。在他们的研究中,分别对银行和保险部门构建了两阶段模型,用于研究信用风险在两部门之间的转移,从而研究系统风险。其中对银行的设计,他们假定存有风险中性投资者和储户,且银行持有长期(主要是信贷资产)和短期两类资产,并研究信贷资产不同状况时的均衡和与保险部门之间的信用风险转移情况。本文将借鉴Allen,F.,Gale,D.(2006)中对银行结构的模型框架,对银行资产赋予债券类产品和贷款,按照新会计准则中要求的资产分类及其处理实行研究,并依据投资者效用和动机研究银行的资产分类决策。
二、理论建模
按照Allen,F.,Gale,D.(2006)的模型,同样考虑三个时点,T=0,1,2。为基准利率,是银行发放贷款、债券投资和存款利率考虑的基点。这里假定存款利率即等于基准利率。利率结构如图1所示。
图1利率结构
在T=0时,银行吸收1单位储蓄存款,所有储户为单位1。假定储户只在T=1或者T=2时取款,前者为早期消费者(比例为λ),于是早期消费者在时间T=1时会取款;后者为后期消费者(比例为1-λ),后期消费者在时间T=2取款为
在银行持有资产方面,因为商业银行实行股票投资在中国是受到严格限制的,本文只考虑两种金融资产,即债券和贷款。其中债券能够按照银行的需求分为交易类、可供出售类和持有到期类资产。令债券和贷款都在T=2时到期。
(一)债券
在不同的会计准则下,投资债券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旧准则下,债券一般根据其期限的长短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新准则下,则根据银行的持有动机,在债券购买之时便要确定将其分为交易类债券(TRA)、持有到期(HTM)或者可供出售(AFS)的债券。对于T
RA,债券价格变动都将记入损益,即短期资产只赚取差价,这与传统会计准则计量可视为一致,所以本研究暂不考虑TRA;对于AFS,在t时刻的1单位在t+1时刻仍旧为1单位,但短期资产价格变动将会记入权益,待出售时权益转入损益;对于HTM,只在到期时才可出售,在0时刻1单位投资于HTM的债券能在2时刻产出单位商品。
(二)贷款
(三)银行的决策
银行从储户那里获得资金,储户对他们消费的时间偏好不确定,即以λ概率他们是早期消费者,只在时点1消费商品;以概率1-λ是晚期消费者,他们只在时点2实行消费。关于这样的消费时间偏好的不确定性产生了对流动性的偏好,同样需要有作为提供流动性保证功能的中介。
这里,银行经营要避免发生挤兑问题,即针对储户都要能满足他们不同时间偏好的消费,同时,因为长期投资的收益(主要是贷款)大于短期债券价格变动的收益,所以银行还是要在满足储户流动性需求的同时,尽可能的留有更多的长期资产。总体来说,银行经营要考虑其投资者(股东)价值最大化。所以,这里以投资者的效用为目标函数,以满足储户流动性需求为约束条件。从两阶段来说,即是投资者在两阶段期末的资产价值最大化。
即对于银行来说,选择的借款企业目标群体质量必须满足
(四)模型求解
银行的决策满足银行投资者价值最大化,即令(3)式最大化,其约束条件为:
的条件下,从金融资产分类的角度看,投资者期末价值π只与全部金融资产在贷款和债券投资之间分类多少相关系,而与债券在AFS或者HTM之间分类无关。这即验证了会计准则的变化,尤其是金融资产分类这部分,证券投资能够分做可供出售或者持有到期,取决于银行管理的意愿,但实际上HTM和AFS之间如何分类并不影响投资者回报。
但在新会计准则下,持有较多的AFS资产会使得权益波动较大,对于风险中性的银行来说,会权衡流动性需求、权益稳定、资产收益这几个方面。即从会计角度看,除了账面上的投资者价值最大化以外,银行还需要考虑会计报表上损益和权益的稳定性,所以能够由此来求得AFS和HTM的分类规模。
这个权益增加量是新准则对银行产生的影响。持有到期部分的债券(HTM),因为是折价发行债券,所以价格必定上涨,原有准则(LOCOM,市场价格和成本价孰低原则)与新准则在会计上处理的结果是一致的,即仍旧保持原来的价格,而贷款部分的资产在会计处理上不随着债券市场价格的变化而变动,所以新准则对银行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上。这里可见,银行并不希望持有过多的AFS导致其权益变动,即便在这个时刻因为AFS债券价格的上升导致的未实现收益,使得银行的权益增加,但在债券到期出售时,因为这部分未实现收益会从权益转为收益,使得银行权益又降低。而权益的变动意味着银行资本充足率会发生变动,而这不是银行所希望的。
在时点T=2时,AFS、HTM和贷款都到期。在T=1时未出售部分AFS此时也到期需要出售,所以会将T=1时期权益增加转为收益的增加,即权益会减少,这也是新准则产生的影响。同时银行收益增加,但增加部分与旧准则会计处理产生的结果相同。
三、研究结论
新会计准则下,对于风险中性的银行来说,银行要权衡流动性需求、权益稳定、资产收益这几个方面。即从会计角度看,除了账面上的投资者价值最大化以外,银行还需要考虑会计报表上损益和权益的稳定性。本文通过建立新会计准则下银行资产分类会计选择模型,获得以下结论:
对于总资产1+的配置,一方面要满足资产流动性需求,同时尽可能地降低会计处理后的银行权益波动,另一方面,通过总资产在债券和贷款两者之间的配置,并选择一定项目质量的借款企业群体,以实现银行投资者要求回报的目标。即从金融资产分类的角度看,投资者期末价值π只与全部金融资产在贷款和债券投资之间分类多少相关系,而与债券在AFS或者HTM之间分类无关;模型的解也证实了银行按照持有动机对资产实行分类,可供出售类债券AFS的规模取决于银行预计未来的流动性需求,与前期消费者的比例和对基准利率的预期相关,而与银行投资者要求的期末回报无关;当时,贷款发放额度与投资者要求的期末回报成正比,表明贷款的配置额度取决于投资者要求的回报。
在新会计准则下,银行收益和股东价值仍主要取决于银行的投资战略和对市场的预期,如当经济景气、投资增加时,银行减少短期投资扩大信贷规模,增加信贷收入;反之则缩小信贷规模,减少信贷损失。会计准则中单纯对资产分类规定的变化并不会影响到银行的实际收益,但短期内银行会考虑其流动性需求和监管资本的稳定性,来决定银行在AFS和HTM资产方面的分类决策。
在本研究基础上,能够设计更多种类的可投资证券,或交易类证券和衍生产品对商业银行的影响,研究带有资产分类转换问题的更为复杂的模型。
(市中支行:庞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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