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联支付被罚941万:涉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四宗罪”
9月1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公示表显示,嘉联支付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制度办法或风险管理措施;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罚941万元。
同时,时任嘉联支付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兼监事黎宇程对嘉联支付有限公司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17.5万元。时任嘉联支付有限公司业务运营中心总经理路杨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12.5万元。时任嘉联支付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周霞对嘉联支付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5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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