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银行太原分行被罚90万: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
9月1日消息,山西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晋城银行太原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设立附加条件变相提高企业融资成本,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90万元。
同时,八位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人一并受到处罚。山西银保监局对晋城银行公司银行三部原总经理助理赵小峰罚款5万元;对晋城银行小微金融部原总裁助理张巍衡警告处分;对晋城银行小微金融部原小微客户经理靳楠警告处分;对晋城银行公司银行一部原总经理苏永福罚款5万元;对晋城银行公司银行二部原总经理韩晋波罚款5万元;对晋城银行特殊资产经营部原总经理助理焦婷罚款5万元;对晋城银行公司银行二部原客户经理李猛罚款5万元;对晋城银行小企业信贷部原总经理助理卢宽厚警告处分。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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