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阳光产险荣获全市金融机构综合评价A级单位
4月2日,阳光产险莱芜中支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莱芜市中心支行召开的金融工作管理会议上,被评为“2018年度金融机构综合评价A级单位”。
莱芜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包括金融稳定、反洗钱工作、执行人民银行业务管理等内容,对综合评价为A级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予以通报表彰。近几年,莱芜阳光产险认真执行金融稳定相关制度及人民银行各项业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行业自律,依法合规经营,积极服务于社会大众,全力维护莱芜金融保险业健康稳定发展,得到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和客户的一致好评,最终获此奖项。
阳光产险莱芜中支公司表示,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坚持合规经营不动摇,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为人民群众的权益和和谐社会的构建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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