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之我见
目前,我国网民数量已高达5亿多人。在我们获得网络时代的快捷和高效的同时,不法分子也利用网络快速传播非法信息,在更广的范围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破获得网银诈骗、互联网非法集资等网络洗钱案件警示我们,对于网络信息要仔细甄别,不要轻易通过网银、电话等方式向陌生人账户汇款或转账;对于网络信息要时刻警惕,不可因贪图占一时便宜而最终落入骗局。
招商银行有个案例,客户用ATM提现,每天提现2万元,连续3天,共支取6万元,表面上很可疑,但是银行有可能取得证据吗?只是猜想,这类案件最后的结果往往是不了了之。我一直在考虑,应该将大额交易纳入可疑交易调查的重要信息来源,前面的例子就是证明,如果金额不大,调查取证的价值就不大,反洗钱工作本来力量就有限,纠结于几万元的案件,好像价值不大。所以对于现在这种情况,有些银行对银行卡账户进行了每日支取的限制额度和次数,大大控制了银行卡的洗钱和刷单行为。
切记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及身份证,电话卡和U盾,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的“替罪羊”,对于你的征信和声誉都是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因为不出租、出借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既是对您的权利和保护,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临商银行龙潭支行: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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