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速创新IPO终止:99%主营收入依赖境外市场,招商证券保荐
5月11日,深交所披露关于终止对深圳市飞速 创新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速创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保荐机构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杨猛、刘兴德。
深交所于2023年3月1日依法受理了飞速创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日前,飞速创新向深交所提交了《深圳市飞速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深圳市飞速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飞速创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招股书显示,飞速创新专注于网络通信领域核心设备及 通用配件 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为全球客户提供通信设备、通用配件及系统解决方案的一站式供应。公司深耕网络通信领域,基于专业客户需求,对产品进行研发和设计,通过标准制定、方案验证、供应链管理、平台化运营、全球仓储及服务中心建设,以信息和数字化为驱动,致力于向全球客户提供专业、可靠的产品及解决方案。
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飞速创新的营收分别约11.80亿元、15.82亿元、19.88亿元和10.39亿元,净利润分别约1.30亿元、2.80亿元、3.65亿元和2.26亿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约1.23亿元、2.70亿元、3.42亿元和2.16亿元。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向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392.8528万股,占股份总数的56.6469%,通过担任宇轩成长、宇轩进取及宇轩稳健普通合伙人间接合计控制公司4.5089%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61.1558%的股份,并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因此,向伟为飞速创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境外业务覆盖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公司境外销售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89%、99.15%、99.29%和99.27%。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为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对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
对此,飞速创新表示公司将面临更多境外经营环境变化而产生的风险,可能导致经营业绩波动甚至经营业绩下滑50%及以上。
(DONEWS)
延伸 · 阅读
- 2021-08-18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
- 2021-06-25鲁股IPO:山东潍坊润丰化
- 2021-06-07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
- 2021-06-07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
- 2021-06-07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
- 2021-06-07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